各县(区)旅游委(局)、人力社保局、总工会,各功能区管委会旅游主管部门:
根据舟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舟山市职业技能大比武活动的通知》(舟人才〔2018〕2号)精神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舟山市金牌导游技能大赛,现将《2018年舟山市金牌导游技能大赛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舟山市旅游委员会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舟山市总工会
2018年5月8日
2018年舟山市金牌导游技能大赛实施方案
为进一步展示我市导游风采,交流导游服务经验,激励导游提升文化素质,提高导游服务质量,培养一批理论知识丰富、业务技能精湛、综合素质优良、年龄结构合理的导游队伍,从而提高全市文明旅游程度,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
(一)组织单位
主办单位:舟山市人才办、舟山市旅游委员会、舟山市人力社保局、舟山市总工会;
承办单位: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。
(二)组委会机构
主 任:曹 泓(市旅游委员会主任)
副主任:郑能波(新区旅游与健康学院院长)
郭文杰(市旅游委员会副主任)
金 涛(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)
盛惠敏(市总工会副主席)
金 晔(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)
成 员:姜沛孜(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副处长)
董林力(市旅游委员会行业管理处处长)
杜 锋 (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)
颜惠青(市总工会经济保护部部长)
李晓光(新区旅游与健康学院旅游分院院长)
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(普陀区朱家尖学院路99号)具体负责大赛各项工作。
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:
选手报名联系人:龚芳,联系电话13857203806,
选手参赛资料报送联系人:宣敏,联系电话15158183416,邮箱415545040@qq.com。
二、大赛主题
文明舟山 魅力导游
参赛选手作为舟山的形象大使和地方旅游业的文化使者,要积极倡导和宣扬文明旅游,为打造文明舟山添砖加瓦,要积极宣传舟山特有的地域文化,让舟山文化深入人心,选手在比赛中应充分体现文明旅游和文化内涵。
三、大赛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18年 6月20日。
地点: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。
四、参赛对象及条件
(一)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》,从事导游服务两年以上的舟山专职导游员;
(二)工作期间表现良好,游客评价优良,无重大投诉和行政处罚记录。
五、大赛方式
大赛采取个人赛方式,按照普通话导游服务进行。各县(区)、有关功能区在 6月1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向大赛组委会提交选手信息(详见附件1)。在6月8日前由领队统一向大赛组委会提交本地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料:选手景点讲解PPT或视频、选手景点讲解的景点名称和导游词(或内容简介)、选手才艺展示所需道具及相关资料。
六、大赛环节与要求
赛前选手先领取选手证,后进行抽签,并领取号码牌,根据抽签顺序进行比赛。比赛包括六个环节共计100分,其中个人风采展示(不计分)、自选景点讲解(40%)、知识问答(10%)、抽选景点讲解(25%)、才艺展示(10%)、情景再现(15%)。
环节一 个人风采展示:选手须在1分钟内讲述对导游工作的认知和感悟。但在展示过程中不可出现其所在单位及选手本人的任何信息,所有选手统一用赛前抽到的序号作代称,开始自我介绍。
环节二 自选景点讲解:选手根据选题要求准备一段5分钟以内的导游词和相应的PPT或视频资料,讲解范围为舟山市A级以上景区景点或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、展览馆、名人馆、博物馆、新农村等项目。主要考察选手对讲解内容的了解、知识文化底蕴和讲解技巧,鼓励选手自编自创导游词。各县(区)、功能区负责对参赛内容的政治、文化、艺术性等方面把关审查。PPT使用office2007版本,制作格式为pptx,PPT文件大小不超过20M,选手所提供的PPT统一设置为自动播放形式,比赛时,经选手示意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点击开始自动播放。PPT和视频中不允许使用音乐,不允许出现非景区固有的文字或符号等信息。讲解时长不得少于4分钟,不得超过5分钟,否则均扣2分。
环节三 知识问答:选手在自选景点讲解完毕后,任意抽选两题知识题,分别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各一题,在一分钟内进行现场作答。其中多选题部分,凡错选、漏选或多选均不得分。知识问答题库比赛前公布,可在市旅游委政务网下载。
环节四 抽选景点讲解:内容为10个舟山旅游文化元素讲解,占分20分。选手现场抽选取一个旅游文化元素进行讲解,讲解内容须围绕所抽的旅游文化元素。讲解时长不得少于1分30秒,不得超过2分钟,否则均扣2分。各旅游文化元素在比赛前公布,可在市旅游委政务网下载。
抽选景点讲解完毕后,评委就该旅游文化元素相关的内容向选手提问一个问题,占分5分。选手须在1分钟内准确回答评委老师的提问。
环节五 才艺展示:选手在该环节内完成带团过程中的导游才艺展示。才艺须符合导游职业特点,道具应便于随身携带。才艺展示可提供才艺背景音乐但不支持视频。才艺运用环节音频采用mp3格式,每个选手才艺只能有一个文件。此环节选手服装应与导游真实工作情境相符合。才艺展示开始后,经选手示意,由工作人员开始播放音乐。才艺展示时长3分钟,少于2分30秒或超过3分钟,均扣2分。
环节六 情景再现:该环节以笔试形式进行。选手一起观看一名导游人员现场工作的短片(3-5分钟),短片中含导游员工作中容易出现的若干个问题或错误,短片播放结束后,选手在10分钟内将短片中的存在的问题或错误,写在答题纸上。以指出正确答案多少计分。
八、大赛环境
1.“自选景点讲解、现场知识问答、抽选景点讲解、才艺展示”场地:在同一个开放的报告厅,设置舞台、大屏幕、电脑(赛前录入比赛所需ppt、视频等资料)、课桌、椅子、手麦、耳麦、立麦、评委席、观众席若干。选手自备才艺展示道具、参赛服装等。
2.“情景再现”场地:在大赛指定的教室,设监考员两名。
九、奖项设定
(一)大赛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另设最佳讲解奖、最佳风采奖、最佳才学奖、最具潜力奖各一名;
(二)大赛获前三名的选手,将授予“舟山市技术能手”荣誉称号;如年龄在35周岁以下,同时授予“舟山市青年岗位能手”称号。获第一名的选手,可按相关程序推荐申报“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章”。
(三)大赛另设单位“最佳组织奖”一名,优秀组织奖若干。
十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举办全市导游大赛,既是一次比赛,也是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的一次大培训。各县(区)旅游局、功能区旅游主管部门和各旅行社要利用好这次机会,加强学习和训练,以赛促学,以赛代训,不断提升导游服务技能,确保大赛取得预期效果。
(二)精心组织。各县(区)旅游局、功能区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,积极协调配合,争取联合有关部门参与共同举办,以扩大影响。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,以比赛促进教育和培训,广泛动员组织本区域导游人员积极参赛。请各地做好组织工作,于5月14日前向市旅游委报送领队名单。
(三)严格选拔。各县(区)旅游局、功能区旅游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,通过层层选拔、推荐等程序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真正选拔出代表本区域水平的优秀选手参加比赛,确保选手质量和大赛质量。
(四)大力宣传。要充分利用好本次大赛机会,全面宣传展示导游形象,充分发挥获奖选手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。对于大赛获奖选手以及在大赛中表现出来的其他优秀导游人员,各县(区)旅游局、功能区旅游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展示活动,以促进导游业务能力、思想道德、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 1. 2018年舟山市金牌导游技能大赛名额分配表
2. 2018年舟山市金牌导游技能大赛报名表
3. 2018年舟山市金牌导游技能大赛选手推荐表
4. 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
5. 比赛须知
6. 申诉与仲裁
一、比赛规则
1.各参赛选手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,凭身份证进行报到和检录,领取选手证和号码牌,后进入大赛候场区。证件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将取消参赛资格。选手迟到15分钟即取消比赛资格。
2.各队领队和选手以及观摩人员在赛场指定的观摩区观摩比赛。其中,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,“情景再现”环节不设观摩区。
3.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,着装整齐。
4.各赛场除裁判、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,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赛场。
5.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、物品进入备赛及比赛场地,不得中途退场。如出现违规、违纪、舞弊等现象,经裁判组裁定可取消比赛成绩。
6.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按序进入赛场候场,在前一位选手退场后由主持人宣布上场,确认现场条件无误后选手点头示意,由主持人宣布开始比赛,计时开始。现场安排计时器。
7.比赛过程中,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,保证自身安全,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;若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,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。
8.“自选景点讲解-知识问答”环节和“抽选景点讲解-评委问答”环节,由主持人串场,宣布各项比赛内容的开始和结束。现场工作人员同步进行计时,并在剩余一分钟和半分钟时各举一次牌。
9.自选景点讲解、抽选景点讲解及才艺展示的成绩,由评委现场打分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,取平均分为选手最终成绩。
10.成绩判定过程中有任何疑议,在赛项仲裁工作组领导下由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予以裁决。
二、评分标准
(一)评分标准制定原则
1.体现导游专业核心能力
2.体现导游人才培养规格
3.体现导游职业综合素养
(二)大赛项目和分值设置
大赛总分100分:自选景点讲解40分、知识问答10分、抽选景点讲解25分、情景再现15分、才艺展示10分。
1.评分细则和标准:
大赛各环节在同一场地依序完成,设评委5名,评委根据评分标准,为每名选手评分,分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。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,一个最低分,取其他3名评委的平均分为每名选手最后得分,选手最后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。
“情景再现”环节为笔试,在教室现场考试,并由计分组按标准答案评分。
每位选手最终成绩为自选景点讲解、知识问答、抽选景点讲解、情景再现和才艺展示五项成绩之和。
如果最终总分出现同分现象,则选取“自选景点讲解”环节得分高者;如总分和“自选景点讲解”皆同分,则选取“抽选景点讲解”环节得分高者。
2.设一名总裁判长,另设仲裁工作组。
3.各项比赛成绩及总分均在当天公布,获奖名单由组委会在当天闭幕式时公布。
附件5
比赛须知
(一)总则
为贯彻“公正、公开、公平”的大赛原则,保证2018年舟山市金牌导游技能大赛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须知,参赛选手须:
1.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各项大赛规则和技术要求。
2.坚决服从大赛组委会和裁判员的指挥、管理。
3.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,自觉遵守赛场纪律和秩序,文明参赛。
(二)参赛选手须知
1.熟悉大赛规程,确保熟知细则、准时参加比赛活动。
2.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,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,凡弄虚作假者,将取消其比赛资格。
3.贯彻执行大赛各项规定,大赛期间不私自接触裁判。
4.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和具体时间前往指定地点,各参赛选手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选手证、号码牌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。
5.参赛选手进行操作比赛前须检录。检录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参赛证,检录合格后方可参赛。凡未按时检录或检录不合格者取消参赛资格。
6.参赛选手仪表规范,着装干净整洁、外观平整大方得体,女选手可适度化妆以符合岗位要求。
7.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,服从裁判、听从指挥。
8.参赛选手在大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,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大赛内容相关的采访,不得私自公开大赛的相关情况和资料。
9.参赛选手在大赛过程中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,服从裁判安排,如果对大赛的裁决有异议,须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。
10.参赛领队应负责赛事活动期间本队所有选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,如发现意外事故,应及时向组委会报告。
(三)本大赛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。
附件6
申诉与仲裁
(一)申诉
1.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规定的设备、工具、软件,有失公正的评判、奖励,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,均可提出申诉。
2.申诉应在大赛结束后一小时内提出,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。申诉时,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。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、发生的时间、涉及到的人员、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、实事求是的叙述。事实依据不充分、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。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、领队签名。
3.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,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,并及时告知申诉处理结果。如受理申诉,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;如不受理申诉,要说明理由。
4.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,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、攻击工作人员,否则视为放弃申诉。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,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复议申请。
(二)仲裁
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。大赛组委会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。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半小时内组织复议,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。
(三)仲裁工作组联系人:宣敏,15158183416。
抄送: 舟山市旅游协会
舟山市旅游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