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市一家“黑旅行社”坑人被查 跟团“三要”攻略助游客防骗
【来源:中国旅游新闻网】【发布时间:2018-05-21】【浏览量:312】
原标题:跟团“三要”攻略助游客防骗
近日,根据排查线索,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与省公安厅、省工商局经济稽查总队行政执法人员联合行动,捣毁了一家涉嫌“无照无证”经营旅游业务的“黑旅行社”。
带团有“必杀技”
联合执法检查组来到位于长春市大马路万晟商务港内的一家“无照无证”经营旅游业务的“黑旅行社”时,非法经营场所内的办公桌上摆放着大量的赴港澳游的游客名单表、火车票、机票等。检查人员发现的《港澳出境领队带团必杀技》显得十分刺眼,内容从出行篇、深圳集结篇、香港实战篇、澳门补刀篇、珠海攻防篇、广州送团篇等六个部分讲明带团技巧,单看小标题简单的“初刀”、“攻防”几个字,就透着“杀气”;再看具体条款,除了正常的带团技巧外,还有更露骨的“注意零团费问题,可能会严查,不要打旗”……“必杀技”里还传授了“内功心法”,如针对不买东西甚至对行程有疑义的都有各种应对技法。
检查中发现,该场所负责人隋某在其租用的公寓里,在没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情况下,与保险公司、直销公司等合作,涉嫌非法组织大量游客赴港澳等地旅游,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,对游客的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带来重大隐患,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,这是近年来查处的一起比较大的违法经营旅游业务案件。
联合执法检查组现场对该“黑旅行社”违规经营的相关证据及操作业务的电脑依法进行扣押,对隋某等涉嫌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将依法进一步调查处理。
游客防骗有“三要”
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,在跟团出行时要做到“三要”:
一要选择正规旅行社,注意查看是否具有工商《营业执照》等合法有效资质,不要选择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“户外群”、“驴友俱乐部”、“自驾游俱乐部”、“户外论坛”、“徒步协会”等出行。避免发生强制购物等状况,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。
二要签订旅游合同,明确线路、行程、景点、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,转拼团信息及双方的权利义务、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。如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,则必须与旅行社签订补充协议。旅游者应对合同条款仔细阅读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。交款后索要发票并妥善保存作为凭证。
三要拒绝低价旅游团。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,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。报名时,应对旅游产品的品质、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量,切忌贪图价格便宜而忽略品质。同时,对各种旅游APP,充值要慎重,尽量不要充值过多金额,以防财产损失。
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还提醒广大消费者,如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,旅游者应避免采取过激行为,保持冷静,理性沟通,防止损失扩大。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,保存好旅游合同、交款收据、发票等材料,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,向消费者协会或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也可对旅游中发现的涉旅违法行为进行举报。全国统一旅游投诉举报电话:12301。